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全省扎实推进巡视巡察一体化,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和中央关于巡视工作最新部署,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修订巡视工作规划,改进组织形式,统筹安排轮次,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不断提高巡视全覆盖质量。截至目前,本届省委已开展6轮巡视,共巡视136个党组织,占全覆盖任务的47.67%。前5轮发现“三大问题”2086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77件。
省委每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均要求各州(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列席,并同时组织召开巡察办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州(市)、县(市、区)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根据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明确的“路线图”“任务书”,研究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有序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2018年以来,全省市县两级共巡察党组织3562个,发现并反馈各类问题33195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761条。部分州(市)探索开展了“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和市县“一体巡察”等巡察方式。54家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探索开展了系统内巡察。
紧扣监督主题,聚焦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安排2个巡视组分别对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4个省直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同时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昭通、迪庆、怒江3个州(市)及其所属贫困县(市、区),对相应部门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对2018年、2019年计划脱贫出列的30个贫困县(市、区)开展专项巡视;十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将省直相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纳入专项巡视内容。这一系列巡视巡察工作,不仅对象上下一致,时间和方式上下衔接,而且在资源信息、成果运用方面也实现了上下共享。
为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我省综合运用抽查检查、通报曝光、约谈等形式,不断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新老问题一并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问题不见底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