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纪委省监委到省有色地质局,通报省有色地质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郭远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宣布处分决定,要求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及时整改,并现场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省有色地质局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进一步厘清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清醒、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从思想、政治、组织和纪律作风上除影响、清源头、聚正气,坚决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党忠诚、清正廉洁。
通报指出,郭远生曾带领地矿人成功打造了“滇金”品牌,但却在贪欲中迷失了自我,走向了贪腐之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郭远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经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郭远生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强调,郭远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省有色地质局矿业管理混乱、对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省有色地质局要从中吸取教训,查找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通报要求,省有色地质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家风建设的表率。
省监委《监察建议书》要求,省有色地质局要规范矿业权管理,对矿业权存续状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加强矿业权动态监管,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制度。
省有色地质局党委负责人作整改表态发言。(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