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江市纪委监委共选取市、县区、乡镇纪委查办的57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精准扶贫纪律防线。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市纪委常委会10次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直查直办等制度;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问题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开展交叉检查、重点督查,对60余名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置群众诉求9063件。
开展脱贫攻坚提级交叉巡察,2018年市委开展的3轮巡察中,采取市级提级巡察贫困乡镇的方式,先后派出14个巡察组,对14个贫困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63个,提出意见建议33条,移交问题线索40件,严惩了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满意度。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837条,移交处置线索855条,处置问题线索1772条;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11件139人,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713件,处理1278人,处分14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批57个典型案例。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排查涉黑涉恶举报件11件;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件,办结13件,处分3人,建议终止村委会副主任职务1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