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丽江:2018年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1件139人

发布时间:2019-01-07 08:12:54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8年,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正风反腐,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来抓,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拍掉欺压群众的“苍蝇”。

提高工作站位,把握执纪重点。市、县(区)纪委监委专题研究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时组织召开2018年上半年工作例会,全面查找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短板,进一步改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市、县(区)纪委监委始终紧盯基层干部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涉嫌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涉嫌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严把问题线索,优先排查处置。市、县(区)纪委监委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丽江市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优先分流、优先研判、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72件(次),移交问题线索855件。

开展专项抽查,督促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2018年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及时召开动员培训会,组成重点抽查组深入四县一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专项治理10个方面重点内容,对每个县区至少2个乡镇和3个县级单位在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及2017年部分省级、市级重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2018年以来,市、县(区)纪委监委共检查抽查乡镇676次,村(居)两委1179次,扶贫工作队员1196人次,贫困户3051次,发现问题43个,已整改41个。

聚焦脱贫攻坚,开展提级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市委把巡察重点放在纪律审查空白点的乡镇(街道)上,第五、六、七轮巡察派出巡察组分别对古城区金江乡、开南街道办事处、金山街道办事处,永胜县松坪乡、六德乡,华坪县新庄乡、永兴乡,宁蒗县西布河乡、战河乡、翠玉乡、大兴镇、金棉乡、红桥乡、跑马坪乡、拉伯乡、蝉战河乡开展提级交叉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各巡察组着力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延伸巡察等方式开展工作,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瞄准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责任是否压实、扶贫政策是否落实、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项目实施是否到位等情况。

突出工作重点,严肃执纪审查。市、县(区)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重点,把发现和解决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和对扶贫资金伸“黑手”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1件139人,其中,已办结101件,10件正在办理中。给予行政记过6人,党内(政务)警告78人,党内严重警告38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开除党籍5人。

坚持以案促改,加大通报曝光。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以反面典型作为党员干部的“清醒剂”,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定期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公开通报曝光35批57个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出监督执纪问责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全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起到了警钟长鸣的效果。(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