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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普洱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个别谈心谈话活动 让责任扎根心底

发布时间:2019-01-04 08:12:01   来源:云南省纪委

“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和协调解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的重大问题17次,对6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导致违纪行为多发的1个党组织进行了通报问责……”在普洱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个别谈心谈话现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杨中兴细数“四个亲自”落实情况。通过总结和反思,杨中兴感触颇深:“谈的都是有针对性的问题,既检测了自己在‘一亩三分地’上的责任‘产量’,又传递了市委对基层工作的全面了解和关爱。”

为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普洱市坚持问题导向,列出谈话提纲,结合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大考”,在全市10个县(区)、82个市直部门、22个派出(驻)机构深入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个别谈心谈话活动,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共同商讨细化落实责任对策。

落实主体责任谈话,由市委常委带头与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谈,谈话围绕对责任的认识和体会、“四个亲自”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支持、防止利用普洱茶等地方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工作和问题展开。落实监督责任谈话,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与县(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纪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谈话围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办案安全、补齐监督“短板”、整治隐形变异“四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和问题展开,谈话记录存入廉政档案。

“这样‘面对面’‘零距离’的个别谈心谈话,既是压力的传导,更是行动的鞭策,可以说让责任扎根心底。”澜沧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谈话让自己茅塞顿开,要努力把应尽之责扛稳抓牢,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杨富东  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