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委第二检查考核组深入市纪委监委机关,对市纪委监委落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调阅痕迹材料、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对市纪委监委机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政治巡察,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严肃党政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据悉,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以在全市开展“四抓两看”活动着力纠正和解决干部在思想观念、责任担当、务实进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全市共问责党员干部488人35家单位,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187人,其他人员28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件87人4家单位,给予党政纪处分63人;已完成2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99条,立案审查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扶贫领域问题5864条,约谈提醒2894人次,问责14个单位、2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0人,对520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警示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481人,同比上升21.46%,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结案并作出党政纪处分456人,其中县处级8人。
通过实地检查考核,市委考核组反馈市纪委监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领导重视、制度完善、工作抓手有力、工作成效明显。针对存在问题,市纪委监委表示,下一步要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责任和担当,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工作上尽责担当、廉洁上严格自律;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落实“三转”上下功夫出成效,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以“两个维护”为着力点,层层传导压力,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