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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任局长“前腐后继” 双双遭查处 ——鹤庆县原城管局局长杨文生违规违纪案

发布时间:2019-10-09 09:45:56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城管局作为一个执法部门,负责的工作和事项多,而监督制约不到位,使得执法过程不透明、不被监督,导致执法行为的随意,形成权力寻租空间。”

“我之所以会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就是因为丧失理想信念,放纵自我,淡忘法纪,然后就胆大妄为,脱离组织迷失方向……”

……

近日,鹤庆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原城管局局长杨文生开展回访教育时,他对自己的违纪行为痛心疾首、悔不当初。

2016年8月,杨文生走马上任县城管局局长后发现,前任局长胡晓明违规发放的表彰先进、加班补助、误工补助等23200元资金。紧接着,2017年全县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行动,这本是整改问题的良机,新官上任的杨文生和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史振兴商量后,并没有退缴违规发放给职工的“腐利”,而是采取了虚套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理。

新官理旧账,为前任违纪“善后”,正是杨文生上任局长后,屡屡碰触纪律“高压线”的开始。

日历翻回到2017年7月,鹤庆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城管局开展政治巡察,2017年11月县委第二巡察组把巡察情况向县城管局党支部反馈,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初核调查。随着核查组的深入调查,县城管局主要领导违规违纪的事实一一浮出水面——

巧立名目发“腐利”。经查,杨文生为了笼络人心,把前任胡晓明发“腐利”激发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做法“发扬光大”。顶风违纪,2016年以来至案发,杨文生以加班补助、误餐费等名义,顶风违纪,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高达68800元。

虚列套取乱开支。在杨文生的带领下,诸如清运城市垃圾、清理占道经营等本属于城管局的“份内事”,却成了解决违规支出的好时机,移花接木,虚列套取,搭车消费,无所不能。 2016年商品展销会杨文生与使振兴又一拍即合,在误餐补助过程中采用高标准低补助的方式套取资金6900元;分别在2016年9月,2017年6月,2017年9月,在会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中授意县环卫站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44630元。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采取虚列开支的方式累计套取资金达56930元,用于处理城管局加班补助、公款吃喝等违规开支。

违规私设“小金库”。2017年4月1日,县城管局和县电影公司协商,商定由县城管局负责电影公司小广场的环境卫生及经营秩序等事宜,由县电影公司支付城管局所聘管理人员的工资。根据杨文生和史振兴的安排,县电影公司以现金支票支付30000元保洁人员工资和垃圾填埋场交付的费用5081.32元均未入账,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35081.51元,案发时“小金库”仅剩资金1240.71元。其中,除去支付9600元的保洁工资外,均以发放加班补助、结清商店赊欠款、支部党日活动等名义挥霍一空。

顶风收受“好处费”。“几条香烟,几个节日红包,认为一点礼品礼金,金额不大,就把它混同于日常人情往来,没有引起警觉……”经查,2016年到2018年期间,杨文生违反了廉洁纪律,收受了服务管理对象3000元的红包,9条印象庄烟香烟和桶装红双喜香烟9盒,折合人民币4150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从小恩小惠开始,杨文生开始变得麻木,安排保安公司为其支付接待费、烟酒、土特产等费用26618元。

资金监管乱如麻。2015年,县城管局与大理锦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鹤庆分公司签订《鹤庆县城区停车服务收费工作委托合同书》,将县城主要街道的占道停车收费业务交由保安公司负责。2016年8月,杨文生调任县城管局局长后,因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与保安公司关系不清不白,导致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处于无序混乱状态,没有及时明确分管领导,未对后台监管人员及职责进行明确,未与保安公司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对账,没有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直接绕过分管领导,由其“一支笔”审批。由于杨文生疏于监管,致使历年占道停车收费收入滚存资金295381元滞留在保安公司。加之,杨文生在审核保安公司报账单时间,把关不严,导致占道停车收费收入330217元被套取。

“万幸的是县委巡察发现了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介入调查处置,锦盾保安公司迫于巡察威慑,尚未对虚报套取资金进行私分,使资金得以追缴。对此,我很感激组织对我的挽救,让我及时悬崖勒马,假如任其发展下去,我会犯更大的错误,后果不堪设想。”铁的事实和证据让杨文生震惊、汗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严重违犯党纪党规,给党的形象抹黑,代价惨痛,教训深刻,希望大家以我为鉴,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杨文生等人悬崖勒马,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县城管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追缴,滞留在保安公司的295381元已及时追回,保安公司套取的301817元被追缴;杨文生本人违纪收取的礼品礼金被收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为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本应带头遵章守纪,用实际行动擦亮城市的名片,杨文生、胡晓明、史振兴却理想信念动摇,沆瀣一气,藐视党纪党规,碰触纪律“高压线”。2018年11月19日,经县纪委监委决定,并报县委批准,给予杨文生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给予胡晓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史振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文生撤销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的政务处分。

鹤庆县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再一次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强化对体外循环“账外账”的监管。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对打‘擦边球’,玩障眼法虚报套取、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挥霍公款的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公信力。”鹤庆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