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祖国奉献青春,为人民奉献生命,无名无利地付出,终生不悔。”这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薄竹镇乐诗冲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运春在刚刚参加工作时立下的豪迈誓言。时隔多年,当李运春成了乐诗冲村的“一把手”后,他却“失言”了。
2019年1月,一封群众举报信端出了乐诗冲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李运春审批宅基地收取群众“打点费”的问题。薄竹镇纪委及时对举报问题进行了初核。6月10日,薄竹镇党委对李运春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经查,李运春在担任乐诗冲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帮助群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审批宅基地过程中收取所谓的“打点费”21000元。2019年6月,李运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罢免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那子虚乌有的“打点费”到底从何而来?
2010年,乐诗冲村村民李某某找到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李运春帮忙办理自家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李运春以办证需要打点为由,向李某某索取3000元钱。2012年,李某某拿到了《集体土地使用证》。2013年,李某某再次找到李运春帮忙,为其母亲办理承包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这一次李运春狮子大开口,向李某某索要了10000元的“打点费”。从2013年到2017年,李某某曾多次向李运春问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情况,李运春都谎称没有办下来。李某某等得有些着急了。于2018年跑到簿竹镇国土所咨询,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李某某,《集体土地使用证》早已被李运春领走了,而且按规定都是免费办理的,根本不需要什么“打点费”。李某某听到这个信息后,心里是又气又急,他马上找到李运春要回了母亲名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并多次要求李运春退还“打点费”。
“我想李运春是‘村老总’,关系广,路子宽,比我自己去办应该要好办得多。当时他说找人办证要花钱打点,我也就相信了他的话,他要多少我就给了他多少。没想到,一个堂堂正正的村干部,竟暗地里喝老百姓的血。”审查组在向受害人李某某了解情况时,李某某气得脸色铁青。
审查组问李运春:“李某某为什么会把钱给你?”
“因为我是村党总支书记和主任,李某某和我又是亲戚,所以他们相信我就把钱给了我。”李运春把群众的信任当成了捞取钱财的“遮羞布”。
如出一辙的把戏又在另一位村民身上发生了。
2018年3月,乐诗冲村委会小寨村村民雷某想在自家菜地建新房,她找到李运春帮忙审批地基,李运春以找人办理为由索要了8000元钱。但直至案发前,雷某家的宅基地也没有批下来。
“我们也不知道审批地基需要什么手续,李运春让我们给他8000块钱,他说拿去上边打点,这样既能办下来,又能批得快,我们就给他了。”雷某告诉审查组。
纸终究包不住火,谎言终归是谎言,总有东窗事发的那一天。李运春在愚弄群众对他的信任时,也被自己编织的谎言吸了进去。
“我也是鬼迷心窍,想着办理这些证件手续复杂,要来回跑好多趟才能办下来,觉得收点辛苦费、来回路费也理所应当,总不能给别人办事自己倒贴钱吧。我没能守住脚下的底线、却转身踩了红线……”面对审查组,李运春一声长叹。无论他的说辞有多丰满,但他骗取群众血汗钱的事实已板上钉钉,因为他早已忘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这些事情的发生不仅使我感到耻辱,也对不起领导对我的关心,愧对群众对我的信任。”醒悟后的李运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和懊悔。但一切都为时已晚,只能吞下自酿的苦酒。(陈旭 王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