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巡察,不断规范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组建巡察机构。组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部门,纳入市委机构限额。制定中共水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定方案,研究落实和规范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选优配强巡察办人员,按时完成市委巡察办挂牌、建章立制等工作。
设立固定巡察组。按照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巡察机构改革工作,市委设立3个固定巡察组。巡察组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巡察,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建立巡察人才库。根据巡察工作要求,从纪检监察、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审计、人社等部门抽选守党性、讲原则,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在启动巡察工作前,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迅速充电、及时补课,切实提升巡察水平,确保巡察成果经得住检验。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7次,对巡察人才库90人次进行培训。
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的重要配套制度,确保巡察工作开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市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市委巡察反馈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把方圆定出来、规矩立起来,切实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截至目前,水富市已完成6轮对52家市直单位和2个镇的政治巡察;开展对4个镇(街道)的29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巡察。完成的6轮政治巡察,共发现问题604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162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9条,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20条。(周焕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