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姚安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个围绕”,紧扣“三大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积极探索巡察方式方法,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已开展七轮巡察,巡察党组织36个,发现问题535个,移交问题线索60件。
人才配备在“优”和“精”上下功夫,打造巡察“精英部队”。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选优培强成立4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组长由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充分考虑年龄、性别、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经层层把关审核最终形成60人的县委巡察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充,形成推动巡察工作高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学习培训,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巡察办先后组织7场巡察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如何开展好巡察、巡察什么、怎么巡察、巡察工作流程及巡察报告撰写等方面进行讲解,确保巡察人员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相长、融会贯通,提升巡察整体能力水平。此外,在每轮巡察进驻前,召开巡察动员会,重申巡察纪律要求,并组织签订《巡察工作廉政承诺书》和《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确保巡察依规依据,坚决防止“灯下黑”。
巡察过程在“细”和“专”上下功夫,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做实做细巡察前的“准备课”,针对所巡察党组织的单位特点、人员结构、业务情况,巡察组提前一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详细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情况,初步分析被巡察党组织的“薄弱环节”,把握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风险点”,找准巡察重点方向,拟定有针对性的巡察工作方案。同时,针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巡察组灵活运用“12+N”的巡察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重大项目专项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反复印证核查、搜集证据,确保发现“病灶”,找准“病因”。在七轮巡察中,县委先后组建28个巡察组,对3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共抽查核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76份,与1223名干部开展个别谈话,接受来信来电来访51件,进行问卷调查1194份,听取汇报75次,查阅资料4065册。
结果运用在“实”和“真”上下功夫,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整改+督查”,县委巡察办通过回访检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巡察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考察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组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职务调整以及干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七轮巡察发现的535个问题,已经整改了496个,正在整改39个。通过七轮巡察,向党委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56条,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建议34条、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议32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184条,被巡察单位已完善相关制度250项,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张朝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