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晒出2018年巡察工作“成绩单”

发布时间:2019-01-20 08:18:41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8年,峨山县认真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巡察监督模式,以“三个坚持”为工作主线,采取上下联动、交叉巡察等方式开展了3轮巡察,对13个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220个,移交问题线索13条,充分发挥了巡察“探头”和“利剑”作用。

选优配强队伍,优势互补强功效。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政法等单位抽调专业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针对每轮巡察对象单位工作性质,充分考虑巡察人员工作经历、知识结构、能力结构、性格互补、年龄层次等因素,力求合理搭配,形成“最佳拍档”,产生最大工作效能。

灵活切换模式,释放反腐正能量。认真开展提级、交叉、专项为一体的综合巡察,综合运用13种巡察手段,巡深、巡细,真巡、实察。对县直单位和乡镇以常规巡察为主,着力发现涉嫌违反党纪的问题线索,归纳、剖析巡察对象党组织在“三大问题”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专项巡察,紧扣“六大纪律”,紧盯关键少数,对管人、事、钱的部门进行重点了解。通过多种巡察模式的灵活运用,延伸巡察触角和发现问题线索的实效。

严格督促整改,压实责任强震慑。巡察结束后,对部分巡察整改不力、震慑不大的单位或领域适时进行“回头看”,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没有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限期再整改。对规定期限仍未能落实到位的,采取函询、批评、诫勉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以求最大限度地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

强化成果运用,标本兼治出实效。分类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背书留痕、对账销号,形成线索登记、移交、办理、反馈的闭合“通路”。县纪委监委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的规定程序,及时调查处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制度,做到标本兼治。同时,将巡察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作好巡察成果运用的“后半篇文章”。(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