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适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新形势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积极服务监督执纪审查工作。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274件(次)。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畅通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群众诉求信息资源,搭建服务群众工作平台,构建群众诉求桥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着真心真情和职责任务,扑下身子进村入户,访民情、护民利、解民忧,面对面向群众收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检举举报,切实做到群众诉求有处反映,问题有处解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按照依纪依法、分级负责、归口受理、分类处置原则,及时移送交办相关部门。对转交办的信访件按信件流向、办理类别等建立台账,做好处置记录,实现所有信访件全程留痕,形成来源清、要件全、去向明。同时,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加强对信件办理流程的跟踪,动态掌握信访件分流轨迹及办理情况,做到信件办理全程可控。
此外,全力做好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特别是扶贫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基层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承办单位不仅要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还需将办理信息告知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并定期跟进推动,限期督办落实,对整改工作“回头看”,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信访举报件及时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陈伟孝 高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