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到东山镇召开不实信访举报了结澄清反馈会,对我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反馈,让我消除思想顾虑,卸下了思想包袱,我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希望,不辜负东山人民的殷切希望,勇于担当,大胆创业,不辱使命。”7月,弥勒市纪委监委在东山镇政府召开不实信访举报了结澄清反馈会,东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在会上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该市纪委监委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决态度,主动作为,以澄清反馈会的形式,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弥勒市纪检监察机关不实问题线索反馈澄清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澄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引导树立正确的举报观,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是我们制定出台《办法》的初衷。”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法》将不实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分为反馈和澄清2种。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实的问题线索,按程序作出书面认定结论后,向被反映人或被反映人所在单位进行反馈;经调查核实,对办理的信访举报问题认定被举报人遭到错告、诬告、陷害或遭到其他不良影响的,按程序作出书面认定结论后,及时书面向被举报人反馈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召开不实信访举报了结澄清反馈会2次,为3名领导干部公开澄清不实举报问题。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诬告陷害的行为开展“一案双查”,即调查被举报事项,又调查恶意举报行为,同时,对查实的诬告陷害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澄清事实,为担当者正名。(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