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项目签订协议、动工实施时,李绍华未任县卫计局局长,核查中未发现其存在插手、干预工程和不履行职责,不积极协调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问题。此问题反映不属实。”2018年11月,澜沧县纪委监委就卫生健康局局长李绍华被举报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到该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澄清。
“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这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大胆履职,担当作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李绍华如释重负地说。
这样的例子不止一件。2018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建立健全举报线索快速核查和综合研判机制,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保护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以“对有问题举报彻查到底,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的原则主动作为,对信访举报查否情况采取当面反馈或书面说明的形式告知被举报人,同时综合采取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村民代表大会,以及通过村务公开、专题通报等方式公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为受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及时行动,让受到诬告的澜沧县富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骏生感激不已。
“这段时间除了要面对各级调查组的调查,还要经常安抚一起被诬告的邦崴村主任罗润生等村干部的情绪,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人心不能乱,真的倍感压力……感谢组织还我一个清白!组织的撑腰,让我之前的委屈、迷茫一扫而空,重新充满干劲!”富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骏生在澄清大会后紧紧握住前去负责澄清工作的纪检干部的手激动地说。
此前,富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骏生及邦崴村委主任被举报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群众。经查,因修建公路,举报人徐某对“一事一议”决策持反对意见,在用自家的农用车破坏修好的路面时被村民阻止,而导致农用车损坏,因此徐某心生不满、怀恨在心,故意诬告,所举报的问题均不属实。
查清事实后,县纪委监委到富东乡向当事人反馈调查结果,并组织召开乡村干部大会,在会上为李骏生、罗润生澄清正名。
目前,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常态化澄清机制,通过召开澄清会、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还清白者清白,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2018年以来,先后为干事创业中的1名党员干部启动容错免责机制,免予处分1人,为举报失实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3人。(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