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下旬,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进驻云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期间,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分8批转办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173件给昭通市纪委监委承办督办。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全部高质量办结。
高位处置办理。市纪检监察机关把优先办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作为第一要务,压紧压实承办单位责任,整合一切有效资源力量,及时规范处置每一件信访举报件,确保了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在最短时间处置办理。
建好“两本台账”。在省纪委的精心指导下,分8批次按照问题属地、信访类别、办结情况等内容建立了《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情况一览表》和《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两本台账,实现了底数清、内容准、情况明。
每周对账销账。紧盯信访举报件办理时限,严格落实对账销账要求,坚持每周对账销账173件信访举报件的处置方式、办理状态、办理结果、反馈情况,累计对账28次并更新两本台账,按时上报省纪委。
工作预警督办。按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确定的全部办结时限要求,除采取电话催办督办外,对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环节进展缓慢的20件发出督办预警通知书6份,要求承办单位抓紧办理、按时办结。
质量效率齐抓。市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坚持“严、深、细、实”工作作风,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地核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采取初核处置132件,占总件数的76.3%,经查属实和部分属实65件,失实了结108件。同时,将实名反映的信访举报件核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反映人,共反馈156件信访举报件的核查处理结果,满意率达95%以上,有效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截至目前,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29件(不含重复件和业务外),占总件数的16.76%,立案率在全省16个州(市)位列第一。共处理100人和4个单位,处理人数之多位列全省第一。具体为:批评教育15人,通报问责18人,诫勉问责12人,组织处理2人,党内警告10人,党内严重警告1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10人,政务记大过1人,政务开除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李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