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出台实施方案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发布时间:2019-06-20 08:12:20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树立挟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近日,镇沅出台《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和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实施方案》,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镇沅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和社会风气。

加强信访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打击缠访闹访、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等非法信访的内容,营造强大声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正确行使信访权利,增强依法信访的意识。

强化沟通协作机制。建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信息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机制,日常信息定期沟通,重要信息随时沟通,有效发现和打击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和非法上访行为。要提高政治站位,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更要协调联动,特别是涉及全县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做到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全面推进。

深入摸排问题隐患。对区域内和管辖范围内诬告陷害、缠访闹访、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等非法信访问题和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漏任何问题。重点排查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历史遗留问题,及因以上利益诉求未达成而采取无中生有、栽赃陷害、歪曲事实、借题发挥等方式捏造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或出于不正当目的泄私愤、报复他人,意图使他人权益受损、影响提拔任用甚至受到党纪政务及法律追究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制定防范和打击的具体措施。

依纪依法严肃惩戒。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召集”的原则,由受理部门牵头负责,召集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检察、审判、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工作职责和规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澄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并作为典型进行通报,提高党纪处罚的有效性和震慑力。通过发文告知、召开通报会、举行发布会等方式,为受到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