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2018年受理信访举报量同比增长130%

发布时间:2019-02-22 08:01:29   来源:红河州纪委

2018年,个旧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严把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做深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同比增长130%;处置问题线索221件,同比增长16.32%。

市纪委监委不断健全优化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检举举报平台,并依托“互联网+”搭建新媒介检举举报平台,畅通24小时信访举报专线。同时,根据相关四项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收到的信访件进行分类汇总,每月按时呈报上级纪委信访室,主动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在信访举报件接收、分类处置、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办督查、办结呈报等环节做好保密工作。对每件信访举报件实行台账式管理,由专人负责对信访台账和信访系统的录入,做好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和受理、办理、答复全程痕迹化管理。

市纪委每季度定期召开信访举报工作分析会,对扫黑除恶、扶贫领域的“四风”问题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专题分析,准确把握信访举报态势、特点和动向,对信访举报的问题类型、被举报人的职级层次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从中把握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总结经验,确保信访举报件登记准、分类细、处置快。同时,对扶贫领域群众诉求形势进行重点分析研判,把握规律,为开展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在分办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明确承办人和办理时限,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对应由上级受理的对象,及时上报上级纪委信访室;对市纪委受理对象,及时按照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批之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检举举报,按程序报纪委、监委领导审批之后,送干部监督部门办理;乡镇纪委受理的检举举报件,乡镇纪委及时提出排查处置意见后报市纪委、监委同意后办理。(魏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