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定期研判、限时办理、严肃督办,切实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77件。其中,上级转办交办124件,中央纪委转办30件,同比上升58.3%;省纪委转办39件,同比下降46.6%;市纪委转交办55件,同比下降1.8%;本级受理53件,同比上升55.9%。
公开透明,打造阳光信访。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原则,构建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引导群众依法依纪依规有序信访。在办公楼醒目处设立公示栏,对恢复重建、精准扶贫、惠农惠民等需要公开的政策内容向群众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
细致研判,突出规范受理。针对群众反应的信访举报问题,认真分析、细致研判,业务范围外的,耐心劝解,疏通情绪,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业务范围内,积极收集有效线索充分挖掘问题素材,逐一分析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加快问题线索处置。定期对信访举报总体数量、举报方式、问题类型等方面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发挥信访举报的“晴雨表”作用。
严肃纪律,强化督查督办。建立健全县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机关的联动机制,对信访举报线索不重视、举报制度不落实、督查督办走形式和信访举报办理拖、推、慢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对下转信访件中属实名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未查清的问题、未及时答复举报人的或超期未办结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办,并就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不手软。(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