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2018年受理信访举报127件

发布时间:2019-02-01 08:13:25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8年,玉龙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新形势,采取畅通渠道、快捷处置,规范处置,提升质效,规范管理、跟踪督办等措施,有效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7件,其中,上级转办54件,本级受理73件,函询1件1人,信访转立案2件。

畅通渠道,快捷处置。在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提高群众信访举报便捷性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变群众上访来为主动下访,“零距离”受理群众举报,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处理在基层。对所有信访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来信专人看、来访专人接、电话专人听、网络举报专人办,高效快捷处置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涉及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的信访举报事项,明确责任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

规范处置,提升质效。进一步规范信访件接收、登记、呈阅、转办、督办、审核、办结等工作流程。所有信访件由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属于业务范围外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群众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同时做好与相关职能沟通协调工作,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的发生。属于业务范围的,严格按照办理流程认真做好受理、登记、阅批、交办、督办、审核、归档等工作,做到“日清、周转、月报、季结”。

规范管理,跟踪督办。对信访举报件都按信访件流向、办理类别等建立台账,做好处置记录,做到所有信访件全程留痕,去向清楚。同时加强对信访件的跟踪督办,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件,适时与承办单位沟通联系,掌握办理进度。对已办结的及时销号存档;对临近办结时限尚未办结的,采取电话督促、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督办;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尽快办理;对逾期未办结的,责成承办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效解决有件不查、压件不办、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寸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