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2018年受理信访举报597件

发布时间:2019-01-28 08:15:30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严把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做深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2018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总量597件,同比上升47%,信访总量创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史新高。

多渠道信访受理全覆盖。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新媒介“五位一体”举报渠道,纵向覆盖州县乡村组,横向覆盖州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实现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全覆盖。依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微信、宣传册等媒体,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广泛宣传信访举报部门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举报人权利义务和举报方法,澄清认识误区,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

精心筛选确保精准受理。履行好信访举报受理职责,把严监督执纪头道程序。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受理范围进一步拓宽,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信访举报量增加的新特点、新情况,准确把握受理范围,严格落实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既把反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突出出来,也不放掉一般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实行归口管理,对委领导、委机关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件,均统一由信访室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拟办意见后统一呈报委领导审批后分流办理。全程登记备案,定期清单对账,确保无缝衔接、可控可查,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

强化信访件跟踪督办。对批转信访件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流向清楚、时限明确、责任明晰,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及时跟进督办,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件实行委领导包案制,特别是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巡视巡察等重点工作,重点督查督办,规定办理时间,促进信访举报问题及时解决。

归档销号确保处置到位。建立信访举报办理信息反馈机制,承办部门在信访件办结期限内,及时将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向信访室反馈,并认真填报“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问题线索处置结果呈批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附调查材料交信访室存档。信访室统一将反馈结果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归档销号,坚持“办结一件,销账一件”,实现对信访件的闭环管理。(夏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