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巧家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和创新信访举报处置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成效。
同期接受信访举报情况比较。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53件(包含上级转办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7件,同比上升53.04%。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31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7件,同比上升22.53%。其中,初次举报22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65件,同比上升40.12%;重复举报83件,比去年同期减少8件,同比下降8.79%;署名举报15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62件,同比上升65.26%。
按照接受举报方式分类。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53件(含上级转交办件)。其中,来信204件,占45.03%;来访128件,占28.26%;来电9件,占1.99%;网络举报51件,占11.26%;其他举报61件,占13.46%。群众举报方式主要是来信和来访举报,共332件,占73.29%。
按照被举报人职级分类。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10件。其中,乡科级74件,占26.13%;一般干部18件,占7.21%;事业单位17件,占7.21%;农村干部194件,占58.11%;其他7件,占1.34%。按被举报人职级分类最多的是农村干部129件,占58.11%。
按照违纪涉法行为分类。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中涉及违纪涉法行为的共计336件。其中,反映违反政治纪律行为7件,占2.08%;反映违反组织纪律行为10件,占2.98%;反映违反廉洁纪律行为55件,占16.37%;反映违反群众纪律行为137件,占40.77%;反映违反工作纪律行为31件,占9.23%;反映违反生活纪律行为1件,占0.3%;反映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86件,占25.6%;其他违法犯罪行为9件,占2.67%;前三位为反映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反映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陈朝倩 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