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图解2018年度信访举报情况

发布时间:2019-01-07 08:11:48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8年,镇沅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信访职责定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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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7件,其中本级自收55件,上级转交办12件;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49件,初次举报44件,重复举报5件,署名举报26件,增加5件,业务范围外及无实质内容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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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举报方式来看,来信和网络举报为主要方式,具体为:来信18件,占36.7%;网络举报15件,占30.6%;来访7件,占14.3%;来电7件,占14.3%;其它2件,占4.1%。

从被反映人的职级来看,反映乡科级干部13件,占26.5%,比去年同期减少4件,同比下降23.5%;反映一般干部5件,占10.2%,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同比增加25%,反映一般企业1件,占10.2%,和去年同期持平;反映事业单位人员10件,占20.4%,同比增加3件,同比增加42.8%;反映农村人员13件,占26.5%,比去年同期减少8件,同比下降38.1%;反映其他人员7件,占14.3%,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同比增加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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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纪行为中,反映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较多,具体为:反映违反政治纪律行为4件,占7.8%;反映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14件,占27.4%;反映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19件,占37.3%。反映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11件(次),占21.6%。反映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3件(次),占5.9%。

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中,反映贪污受贿行为3件,占42.9%;滥用职权行为4件,占57.1%。(王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