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四次峰会于6月28日至6月29日在日本大阪召开,习近平主席出席。峰会通过公报,其中包括领导人就加强反腐败合作达成的重要共识,相关内容如下:
我们继续致力于通过落实《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行动计划(2019-2021)》并加强与其他相关国际文书和机制的协同增效,在预防和打击腐败、促进廉洁的全球努力中发挥引领作用。我们认识到反腐败是确保基础设施质量和可靠性的必要条件,欢迎《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廉洁和透明度良好实践汇编》作为我们未来工作的一部分。我们核可《举报人有效保护高级原则》。我们再次承诺在成员间开展反腐败高级别国际合作,通过有效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包括其审议程序,发挥模范作用。我们将加大力度打击跨国贿赂,确保二十国集团各成员国尽快以国内法形式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入罪。我们注意到有关遵守《经合组织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的努力。我们将继续开展反腐败务实合作,再次承诺将根据我们在二十国集团和国际上有关承诺以及国内法律体系,拒绝为腐败人员及其腐败所得提供避风港,并就资产追回开展更紧密合作。我们期待相关国际组织就针对腐败相关的严重经济犯罪和资产追回开展国际合作起草界定范畴的文件。此外,我们也欢迎相关国际组织就腐败与性别之间的关系开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