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省情况看,凡是巡察工作成效好的地方,都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实、书记抓得紧的地方。”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表示。
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关键在于抓压力传导,扣紧巡察监督的责任链条。
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省区市党委要负起统筹领导责任。5月21日,在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湖北、安徽等地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了发言。“统筹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等词句在交流发言中频频出现。
在省区市党委统筹领导下,巡视巡察工作上借下力、下借上势。福建查处省统计局一名原班子成员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小圈子”并干扰巡视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就是典型例子。福建省委对省统计局党组开展机动巡视时,市县配合对本级统计部门同步开展联动巡察。根据巡视发现、巡察印证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该案。
“福建省委每轮巡视都开展上下联动,省市县三级共同发力,形成了有力震慑。”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介绍,“除了工作联动,福建还加强制度联动、保障联动,为市县巡察提供统一的制度规范和工作保障。”
从全国范围看,各地把市县巡察纳入省区市工作“一盘棋”,在制定整体规划、提出总体要求、强化组织协调等方面积极探索,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上下联动,为市县深化巡察工作提供保障。
党委不发力,巡察就无能为力。市县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好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从工作实践看,市县党委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把握本地区政治生态特点、工作难点和群众期盼,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山东省各市县党委换届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工作1219次,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834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446次。在辽宁,各地建立实施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材料、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报备及定期报告工作等制度。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每轮巡察前,市委都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划定巡察范围。
当前,一些地方党委在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上仍有差距。比如,有的不听汇报,以传签方式替代党委书记专题会;有的听汇报不充分等。这反映出有的市县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要督促推动市县党委加强规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具体措施,用好巡察工作这一管党治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市县党委书记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要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不能出个面、点个卯、表个态就完事。
5月12日,福建省厦门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第九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办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后10日内将书记讲话、会议记录复印件、巡察综合报告报省委巡视办备案。
河南省林州市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2018年,林州市委对整改不力的5名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从调研和检查情况看,实践中有的市县党委还存在对巡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重视不够,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处置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具体等问题。对此,多地市县党委书记表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巡察工作扎实开展。
组织实施好巡察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责无旁贷。
在构建组织架构上,四川省采取党委书记兼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做法,在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全部开展巡察工作。
在健全工作规则上,河南省各市县按照“比照加改造、移植加培植、套用加应用”的思路,普遍建立巡察工作相关制度,逐步完善工作规则、工作流程、支持配合、巡察干部管理等配套制度;重庆市建立巡察工作“7+1”报备制度,将规划计划、进展情况、书记听汇报、机构人员变动、问题移交、线索处置、工作总结等7个方面情况作为必报内容,其他工作事项随时报备,保证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在加强统筹协调上,福建省各设区市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督导机制,指导巡察组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发现问题,确保巡深察透。(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