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破解“水流不到田头”问题 ——天津市持续深化改革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9-04-02 17:00: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3月25日,周一,春风拂面、阳光正好。一大早,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长陈玉祥就赶到了滨海新区区委党校8号楼。

上午,该区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动员暨培训开班会要在这里召开。作为这次会议的组织者之一,陈玉祥心里惦记着会场准备情况,无暇他顾。

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3月8日区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的工作意见》精神,并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议进行得很顺利,陈玉祥稍稍松了一口气,但会议结束后他并没有回区纪委监委机关,而是继续留在这里。下午,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工作第一期培训班在区委党校正式开课……

紧锣密鼓、有条不紊,滨海新区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是天津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的生动体现。

2018年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指导督促各区纪委监委高质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着力破解“水流不到田头”问题,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厘清为什么干——领会中央精神、直面形势任务,迎难而上破解新课题

时间的指针拨回一年多前。

2018年初,随着国家监委和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完成,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便成为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从6个方面深化标本兼治,其中第二个方面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第六个方面强调“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这两个方面,都与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直接相关。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旗帜鲜明地指出,“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并随后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督,使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对于天津市来说,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既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权力监督的现实需要。

一方面,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依然繁重。主要体现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2018年全市村(居)两委换届后,全部实现了村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基层“关键少数”监督任务重;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村级“三资”监管任务重;高压态势下有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人员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两个责任”落实存在“中温下冷”现象。

另一方面,基层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力量比较松散。天津市纪委监委通过调研发现,在制度机制方面,基层监察工作运行的体制机制不顺畅,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支持保障不充分;在队伍建设方面,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转”不到位,部分基层单位存在无编无人、有编无人、有人不强等问题。

党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就是动员令、冲锋号。“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天天与老百姓在一起,在老百姓眼里,他们的形象就是党的形象,他们的作风就是党的作风。”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多次在有关会议及调研中,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加大基层监督力度提出明确要求,并积极推动市纪委监委和各区扎扎实实推进这项工作。

群众有事儿就来联络站反映问题,有时没事儿也来唠唠家常。图为河西区越秀路街惠阳里社区居民和联络站工作人员交谈。(吴迪  摄

明确干什么谁来干——设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为纪检监察机构安装“监控探头”

2018年7月初,天津市纪委监委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出台《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在乡镇、街道分别设立纪委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从机构、人员、职责、权限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为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绘制了“施工图”。

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区纪委监委统筹区内资源,配齐配强力量,确保机构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西青区各镇(街)纪委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包括组长(书记)在内,至少配备4名专职干部;滨海新区各镇(街)纪委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则至少配备5名专职干部,队伍力量切实得到增强。

与此同时,各区纪委监委深感,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数量较大的监察对象进行有效监督,还缺乏有力支撑。基于此,市纪委监委统筹指导,要求各区结合区情实际,整合基层监督力量,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安装上“监控探头”和“远程扫描仪”——在村(社区)设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由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兼任,配备若干兼职联络员或信息员,广泛收集廉情信息和涉及公职人员作风的社情民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

西青区出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形成“镇(街)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纪检监察员+廉情监督联络员”的监督网络。滨海新区纪委监委以《关于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的工作意见》为总体设计,从区、街镇、村(社区)三个层面,细化出涵盖培训、考核、联动协作、联络站工作规范等内容的23项配套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据介绍,截至今年2月,全市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共配备联络员或信息员5298名。设立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有效整合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工作联络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联络员等监督力量,统筹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村(社区)特约监督员在强化基层监督方面的作用,推动监察工作一贯到底。

“联络站建立前,村里监督力量较为分散,党总支纪检委员监督党员干部,村监委监督村委会的各项工作,信访举报联络员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宣传,大家各自为战,感觉缺少一个主心骨。”滨海新区中塘镇刘塘庄村党总支书记张超才说。联络站将村里的监督力量聚起来,为更好发挥监督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解决怎么才能干好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两个责任”,激活监督“神经末梢”

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薄弱和熟人社会的特点,始终制约基层监督实效的提升。为破解这一难题,天津市纪委监委大力推动各区纪委监委积极创新、探索实践,统筹监督力量,开展协作配合,形成集成作战合力。

在探索实践中,静海区纪委监委以“执纪监督室+乡镇纪委监察组”模式,将区纪委监委3个执纪监督室、18个乡镇分为3个协作组,采取提级直查、交叉办案等方式,有效破解人情干扰和力量不足的难题。同时,有的区街(镇)将所属村(社区)划分为3至5个片区,由镇(街)纪检监察机构干部担任片区长,进行对口联系指导,统筹使用村(社区)工作力量,形成联动协作、互为支撑的有机整体。

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能否取得实效,与基层“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直接相关。各区纪委监委通过压实责任、加强考核等方式,推动各责任主体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激活监督的“神经末梢”,不断提升基层监督实效。

在压实主体责任上,南开区纪委监委制定领导干部包片联系制度,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等12名区级领导同志分别包联一个街道,定期听取街道党工委工作汇报,约谈街道党工委和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在强化监督责任方面,蓟州区纪委监委加强对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的全面监督和全方位指导,推动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每年对联络员开展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其业绩考核、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促进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建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任重道远。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所作的工作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今后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区纪委监委持续用力,持续增强基层监督实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张国栋)


评论丨激活监督“神经末梢” 确保全覆盖有效性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从工作实践看,基层监督还存在压力传导“不力”、熟人监督“乏力”、监督缺少“合力”等问题,监督对象多、工作人员少、执纪问责任务重的矛盾比较突出,这是监督全覆盖背景下需要解决的新课题。天津市纪委监委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作为着力点,通过设立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等举措,有效激活监督的“神经末梢”,将监督监察工作做到群众身边、更加深入人心,在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全覆盖有效性,以及以党建工作引领基层治理、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健全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这是强化基层监督、提高全覆盖有效性的基础。天津各区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健全组织网络,统筹调配力量,确保机构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在乡镇、街道分别设立纪委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配备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在村、社区设立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配备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通过合理划定岗位编制,统筹考虑机构设置,切实把机构搭起来、队伍强起来、职责专起来,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手少、监督力量薄弱问题,真正把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让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受到监督约束、感受到严管厚爱,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维护,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管、靶向问题治,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起,见人见事见细节。这是强化基层监督、提高全覆盖有效性的关键。天津市纪委监委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引导基层监督方式向“三个转变”发展。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将监督的重点不仅仅放在“查错纠偏”上,更侧重于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为过程中的监督,有问题线索,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及时采集、报告、分析、反馈,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苗头状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统筹监督力量,深入协作配合,分片划块联动监督,充分发挥集成作战合力,主动出击,精准发力,把监督真正打到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痛点”上;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深入暗访检查、摸排问题线索,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由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及时记录被监督对象参加组织生活、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个人重大事项情况,推动形成“干部就要接受监督、有问题就要受到处理”的态势和氛围。

既强调原则要求,又强化制度规范,两者结合起来。这是强化基层监督、提高全覆盖有效性的保证。天津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眼中有监督,监督就无处不在”的理念,注重增强制度的刚性制约,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制度,各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对标市纪委监委要求,建立完善配套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明确监督重点,着力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确保监督力度不减、温度不降,落到实处、全面覆盖。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党中央、中央纪委已经发出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动员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唯有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工作措施,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让监督形成一种文化、一种氛围和一种习惯,才能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步一个脚印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最基层。(中国纪检监察杂志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