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持续地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9-03-29 17:54:07   来源:云南省纪委

3月28日,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持续地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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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礼指出,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云南省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站稳了“第一台阶”。省市县三级监委如期组建挂牌,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探索实践中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监察体制改革聚合的新效能进一步释放。

冯志礼要求,在新的起点上,要坚持不懈以改革为先导,不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提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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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礼强调,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要在日常监督上不断探索创新,通过“蹲点式”调研监督、政治关爱式谈话等,变监督由“背靠背”“不见面”到“面对面”“零距离”“心贴心”,从“档案见面”到思想见面;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突破口,坚决破除空泛式表态、应景式过场、运动式造势等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通过澄清反馈会等形式,及时正名;要进一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准确把握“纪法两把尺子”的内涵、处延、边界和每项措施的范围、权限、程序、要求,精准定性处置,精准使用留置措施,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彻底清查云南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坚决清除污染底泥、污染因子;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