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光好。一年前的今天,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在众人热切的目光中,伴随着热烈的掌声,一块红色绸布从中央纪委机关大楼门柱上被揭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带着党和人民的希望和嘱托,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征程中扬帆起航。
斗转星移、四季流转,时间见证了奋进者坚定有力的前行脚步,见证了改革者不舍昼夜的上下求索,也见证了共产党人永恒不变的信仰追求。
站在这一特殊时间坐标上回望,这个全新国家机构设立带来的变化清晰可见——
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已经形成,党对反腐败工作从“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
将“探头”和“触角”覆盖延伸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公权力的监督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得以有效整合,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攥指成拳、重拳出击:2018年,68名中管干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30.9万乱飞的“蝇贪”得到处理,1335名外逃人员在“天网”重拳出击下无处遁形……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让我们对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抱以更加坚定的信心。
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监督持续释放出有效震慑效应。
同比攀升的数据传递出监督的全面从严——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6.7万件,谈话函询34.1万件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73.7万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63.6%、28.5%,实现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职责。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充分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
只要是行使公权力的所在,监督的力量就不会缺席——非党员公职人员,不能再“置身法外”,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犯罪有人管、违法无人问”的现象逐渐消失……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削弱群众获得感的“痛点”“难点”。
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从厚重的中华历史文化中走来,中国共产党正在用自己的智慧去解答这个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场。
使命在肩,初心如磐。从充满希望的春天走来,站在新的春天鼓舞斗志再出发。唯有继续坚守初心、保持定力、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勇于探索、奋勇向前,才能在改革创新的大潮中大有作为,才能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李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