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书既是具体工作的“催办书”,解决问题的“加急单”,也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祛除病灶的“治病”良方。2018年7月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解决突出问题8个,健全完善相关制度6项。
云南省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将严肃查处问责和督促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主动发现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找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对症下药”,向直接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向业务主管部门开列“问题清单”,督促完善体制制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在办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移送云南省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调查处理追责问责中,云南省纪委监委发现全省公务接待餐标没有具体标准或指导性意见、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就进一步规范云南省接待工作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迅速行动,省财政厅、省接待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对标中央要求,修订了《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缴纳市内交通费和到基层缴纳伙食费的补充通知》,印发了《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起草了《云南省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省委办公厅牵头对全省各级接待部门库存物品进行专项清理,依法合规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全省4个州市7个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追责问责过程中,发现普遍存在易地搬迁计划下达、政策调整、工作要求、督促指导、稽查检查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省纪委监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了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从制度机制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的监察建议。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监察建议,举一反三查找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指挥体系不健全、协调机制不顺畅、基层执行困难多等问题,健全完善问题清单制、挂图作战制、问题通报制、约谈工作制等十项长效工作机制;自查梳理了公文办文程序、政策制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规定》。
2018年9月27日,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通报了云南省统计局未按照要求对昭通市镇雄县、昆明市五华区统计19家严重失信企业问题进行认定和公示。云南省纪委监委就该问题向省统计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省统计局及时在云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19家严重失信企业,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共同研判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后的预警预案;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查找出落实统计执法检查主体责任存在差距、工作作风不实、具体工作请示汇报不够到位等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到责任局领导和责任人,确定了完成时限。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省纪委监委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对建议单位整改情况跟踪监督,通过电话提醒、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全程督办,确保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对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工作,由省纪委派驻纪检组跟踪督促,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同时探索监察建议文书制作格式和规范,完善发送程序,切实提高监察建议质量。(云南省纪委监委||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