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这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的认识体会之一。全会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出进一步部署。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青海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要求,建立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题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工作机制,由省、市州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筛选扶贫领域疑难问题或重点问题线索,提请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办,强化第一责任,继续落实县市区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制度。辽宁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及时部署、集中协调、全程督办,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固原市委原常委、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等人失职失责,致使部分扶贫领域问题屡查屡犯,一直得不到解决,受到严肃问责。2018年,全区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出现的失职失责问题,问责处理740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自治区将继续围绕扶贫领域腐败、扶贫工作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方面,持续推进专项治理。
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湖南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聚焦群众诉求,对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领域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查办一批案件,规范一个领域。针对前期排查的问题线索,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要求,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彻底清查、从严整治“大棚房”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将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求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对所有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亲自把关、研提办理意见。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查处152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涉及腐败问题线索1738条。
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重点也有所不同。广东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严查“微腐败”“小官大贪”,强化警示教育,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动堵塞漏洞、举一反三、以案治本。河北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要求,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20项民心工程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对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开展监督,是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委的重要任务。举报箱设立到每个连队、开通接访电话、安排24小时专人值守、随机走访摸排……各师纪委监委按照候选人资格条件和“十个不提名”要求,严格监督执纪,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利用特权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打招呼、留位置,侵占“两委”名额等问题。“下一步,要继续向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坚决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兵团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要依靠群众,到群众身边去,把问题摸上来。云南省纪委监委要求,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重点加强督查评估,对深度贫困地区、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州(市)、县(市、区),深入一线督查。贵州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要求,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寨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是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期间大力提倡的工作制度。福建省纪委监委传承弘扬“四下基层”要求,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活动。“群众的痛点就是我们工作的焦点。”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做到举报在一线受理、监督在一线跟进、线索在一线发现,并把每一次走访都变成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