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亿元水官”马超群的弟弟马重群获刑十三年。经查,马重群利用其担任秦皇岛首创市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大肆承揽与其任职公司所经营的水务工程同类的工程业务,雇佣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实际施工,其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8330.05万元,非法利润共计人民币2380.32万元。继哥哥之后,马重群也成了“小官大贪”的典型。
从许多案例可以看出,群众身边的不少“苍蝇”体格虽小却十分“凶猛”且“胃口”惊人。他们把黑手伸向公共财产、民生款物,啃食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最终成为大祸害。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审查重点,加大对“小官大贪”惩处力度,成效有目共睹。但高压之下,仍有不收敛不收手者胆敢顶风违纪违法。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大量资金向扶贫领域倾斜,一些“苍蝇”打起了侵吞“扶贫财”的歪心思,其中不乏“小官大贪”。据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2018年11月通报,近五年通州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共计20人,以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惠农资金进行贪污为主,涉案总金额达数千万元,其中金额在600万以上的“小官大贪”案件占总数的62.5%。这说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任务还很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向基层延伸,很紧要,很迫切!
“小官大贪”是如何“养成”的?盘点2018年各地通报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不少都表现出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久、手段隐秘多样的特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党家水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学军,2007年至2017年,以本人和村民名义虚报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及草原生态补助资金共计69884.78元;重庆市丰都县社坛镇德盛村原党总支书记、主任殷家文,2011年至2016年,采取虚报、多报和收费不入账等多种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社会抚养费共计10.5万元占为己有;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那清,2004年至2016年,以虚假培训费、虚假维修费、伪造申请扶贫资金报告方式,侵吞、骗取残疾人保障金共计85万余元……虽说“一口吃不成胖子”,但“小苍蝇”每天一小口,久而久之就会变成大祸害。
“小苍蝇”胃口变大、黑手越伸越长的过程都是有迹象的,但为何长时间没人管、没人抓?例如,贪污公款740余万元的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桑洲镇卫生院财务科原科长严惠东,居然“身兼”会计、出纳,独自保管财务章、法人章、空白转账支票,任意使用该院银行账户网银支付、审核的U盾,因此能够连续6年作案155次。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政府财政所原会计蓝炽强7年间侵吞公款7745万元,案发后镇党委、政府、纪委共15名领导干部被问责,15名领导没防住1个小会计钻空子,内部财经制度和监督形同虚设。对小微权力监管的缺失、对“小干部”日常监督的缺位,在这些案件中暴露无遗。
“苍蝇”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为祸却不浅,必须抓早抓小,靠强化日常监督防微杜渐,靠完善监管机制压缩寻租空间,靠强化监督执纪发现解决问题,切实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令人欣慰的是,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被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之中,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有人管、有人抓,特别是轻微违纪违法时就有人管、苗头性问题出现时就有人抓,不教小小的“苍蝇”变成大祸害。(张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