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不要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培养,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监察联络员作用,时刻用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做一名合格的监察联络员。”近日,景洪市勐养镇纪委(监察室)负责人向受聘的曼纳庄监察联络员王刚颁发了聘书,标志着该市全面完成了11个乡镇(街道)104名监察联络员的聘任工作,做到了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全覆盖。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基层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该市纪委监委建立了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辖区11个乡镇(街道)104个村委会(社区)均聘任了监察联络员,监察联络员日常监督和管理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负责,赋予监察联络员宣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当好参谋、发挥监察联络作用等3个方面的职责权限,要求监察联络员全程无缝隙参与村(社区)“两委”有关项目、资金、人事等重要会议,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做出政策提醒、公正提出参考意见,确保基层重要决策更科学合理、工作更规范有序。
“目前我们聘任的104名监察联络员已经全部‘上岗’履职,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正式开始运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了制度保证。”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监察联络员制度效能充分发挥,镇纪委(监察室)坚持常态化做好业务培训、清单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同时要求监察联络员重点关注强农惠农、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和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促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在基层落地、下沉、扎根。(付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