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1至11月廉政审查1281人次

发布时间:2019-12-24 10:11:3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你单位报送的全县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奖励名单中有2人在处分期,不符合评先评优条件。” 这是勐海县纪委监委向县人事局回复的廉政审查意见。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各级组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廉政审查工作,县纪委监委严把廉政审查关,实事求是评价党员干部廉洁情况,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带病提名”,把监督关口前移。1至11月廉政审查1281人次、179家(次)单位。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廉政审查办法,补助完善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政务被立案调查情况、是否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情况、是否有被问责情况、是否有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核实情况、是否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情况。送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被审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如因隐瞒相关情况导致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或造成相应影响和后果的,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以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为组长,各相关部室人员为成员的廉政审查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平职交流、工作调动廉政审查,综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6个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审查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报送办公室复函。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科级单位和科级干部评先评优廉政审查,综合相关业务室意见后,进行复函。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督联系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评先评优。(杨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