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从事相同工作的老同事、老领导,没想到现在他们却成了警示教育会上的‘主角’。通过此次学习,我将以他们为戒,牢记宗旨,守住底线……”元江县司法局干部在参加该县司法局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以案促改”会议后深有感触地说。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以案促改”工作专题部署精神,以查处典型案例推动以问题促整改、以案件抓教育的真实场景。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注重从典型案件中剖析案发原因,汲取经验教训,着力完善处分决定宣布与受处分人员回访、案件剖析整改、个案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同步进行的“四同步”机制,深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
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杨某某在担任元江县司法局澧江司法所所长、澧江街道法律服务所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用法律服务所见证费收入,以加班费、年休假补贴、见证费提成等名义向自己和他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73010元,其中杨某某获得36505元。经查,杨某某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10日,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以案促改”工作要求,杨某某案的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被安排在了该县司法局会议室进行,该县司法局党组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等人参会。该县纪委监委当场宣布了对杨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
为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醒身边人,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受处分人员回访与警示教育同步,鼓励他们现身说法,深刻剖析查摆,深挖问题根源。县纪委监委还针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剖析,研究个案和类案的发案特点及规律,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紧盯整改落实到位情况。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违纪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一览无遗。通报深入分析案发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包括被违纪违法当事人的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在党员干部中营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不敢腐氛围,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职失责必被追责”的强烈信号,收到了良好的的震慑和教育效果。(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