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36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受贿案公开庭审

发布时间:2019-12-12 10:21:34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发挥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日,思茅区主题教育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组织全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及区公安分局部分公安干警共360余人分批次到区人民法院旁听刘某、刀某受贿案公开庭审。

“你犯下的违纪违法事实,导致今天的结果,你觉得值不值得?”

“不值得。”

这是在公开庭审现场,法官与被告人刀某的对话。

图片1_副本.png

“在被留置的几个月里,我深刻地认识到,我所犯的这些错误,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放弃了个人的党性修养,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我为戒。”

从基层民警到公安机关领导,刀某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追求金钱,贪图享乐,并且为他人谋取利益,思想不断塌陷,政治不断蜕变,最终导致自己一步步走向深渊。

两场庭审清晰地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犯罪的过程。被告人与法官、审判员的一问一答,也直观地反映出触犯党纪国法的严重后果,让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真切地感受到法庭的庄严肃穆,更进一步地领会到法律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

这种现场亲耳听见、亲眼看见、亲身感受到的案例,让现场的很多党员领导干部感触颇深:“这样的结果无疑是让人痛心的,对于社会、对于公安机关,甚至对于他的家人来说,触犯党纪国法是完全不值得的。我们更要加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不能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

“清廉如同健康,不要等失去才知后悔。”当镣铐戴在手上的时候,一切都为时已晚。每一个案件的发生,对于亲身者是一生的损失,对于旁观者来说应是随时的警醒。牢记清廉,警钟长鸣,忠于党、诚于民、严于己、尽于职,是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