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9-12-12 10:20:04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原泸水县畜牧局局长李某因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原泸水县畜牧局畜牧推广站站长桑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原泸水县农业局局长冯某严重违法被留置,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泸水市农业局原局长何某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泸水市农业农村局原局长李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

在近日召开的泸水市农业农村局警示教育会议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开门见山、点名道姓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发生在泸水市农业系统的12起违纪违法案件。

“就在刚才,原畜禽品种改良站站长尹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宣布了这一重磅消息后,参会人员都屏息凝神,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随着对一个个案件的深入分析,想到曾经一起共事的领导、同事接连被处分、被留置、被立案,在场人员逐渐由震惊陷入沉思,零距离感受到什么是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以案为镜,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要以案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要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要以案促改,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要以案说责,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在全面剖析市农业系统存在问题的根源后,当即就如何清除行业性腐败与不正之风、修复农业系统不良政治生态提出了要求。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粒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还与在场人员分享了清官张伯行《却赠檄文》中的廉政格言。

“我个人深有感触,从内心深处充分认识到党纪国法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要抵制住诱惑,以案促改,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市农业农村局新任局长代表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就如何做好廉政工作表态。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雪霁也结合自身工作表态:“下一步,我将认真分析农业农村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督促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纪检监察组‘派’与‘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主动做到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查处。”

“今天警示教育会议上通报的案件,令我感到非常震惊,同时也明显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缺失对一个单位、一个群体的伤害是无法预估和挽回的。”会后,一名农业农村局干部感慨不已。(杨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