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报审的某某违纪案,经初步审核,发现存在违纪事实表述不全等问题,请及时予以修正完善。”这是昭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一乡镇纪委上报的案件质量果断说“不”,退回让其补充材料的一幕,也是区纪委监委严把案件审理关,提升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昭阳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好审理政治关、定性量纪关、标本兼治关,努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以案件审理的综合效果彰显监察体制改革新成效。
严把“审理政治关”。案件审理部门坚持从政治纪律审起,特别是对基层纪委移送的自办案件,审理前都充分听取审查调查情况,面对面了解掌握案件全貌、政治生态等,克服“书面审”“被动审”“机械审”的弊端。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重点审核是否存在“漏错”“漏罪”或“漏犯”情况,严把案件质量关,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
严把“定性量纪关”。对初核、调查等环节逐一审查,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同时,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原因背景、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审慎提出形态转化和审核处理意见,做到精准定性量纪,防止畸轻畸重。
严把“标本兼治关”。对已经办结的问题线索,采用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并抓好以案施教、以案促改,把警示教育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同时,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实地访谈等方式,让受处分人员安心、安身、安业。
“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案件查办的最后关口,是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区纪委监委始终立足政治站位,严把审理质量,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关口作用,为案件整体质量保驾护航。”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