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坪县监委与县检察院首次协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交流讨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县监委与县检察院工作衔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程序。
会议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针对2018年全县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与检察机关工作衔接中检察机关案件提前介入、自首认定、涉案财物管理移交、认罪认罚制度运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云南省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以来县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实践,共同研讨解决案件衔接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办法和程序。通过联席会议,进一步有效解决监察机关在具体案件办理中的困惑和疑问,完善案件衔接工作机制,提升纪法衔接、法法贯通能力。
会议由县检察院主办,县监委分管案件工作副主任、协管案件的县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以及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县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参加了联席会议。(杨仕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