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发挥好问责的利器作用,做到精准问责,防止问责决定执行不到位及“一问了之”等情况,富宁县纪委监委对三年来全县111名问责对象“逐一过堂”梳理,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压实责任,检查对象全履盖。切实压实对问责执行情况的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对2016年以来问责情况逐一梳理,范围覆盖全县被问责对象,重点检查自办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突出检查扶贫领域、环保督查、涉黑涉恶、省州巡视巡察等方面问责执行情况,确保被问责人对象执行情况检查全面覆盖,不留有死角。
突出重点,问责执行细核实。把梳理检查的重点放在被处分人职务职级工资的调整上、年度考核等次的评定上、考核奖励的发放和处分影响期内任用晋升等方面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中,依照有关问责规定逐一核实,确保问责处分执行不走样,精准到位有权威。
签字背书,责任追究严处理。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县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环节上发现问题必须如实报告。县、乡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及具体问责件经办人员要对所办理的个案检查情况签字背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明确责任人员,作出限期整改,凡有拖延不办、敷衍塞责的坚决从严处理,一律通报曝光。
精准研析,协作机制常完善。对全县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摸底”和掌握,从中认真梳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精准研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合理规范纪律处分决定后的执行情况,及时堵塞漏洞,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不断建立完善问责执行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该县实施问责111人,其中科级领导38人;给予通报85人,诫勉22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2人,纪律处分2人。通过开展检查,全县执行问责处分决定情况持续向好。(周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