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1至10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2人

发布时间:2019-11-03 10:12:28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耿马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问题导向,立足抓早抓小,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1至10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2人次。

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关口前移狠抓教育,把警示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任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党课4期929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提醒教育4批234人次。

发挥利剑和“探头”作用,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政治巡察、派驻监督的利剑和“探头”作用,构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农场纪(工)委的联动联查监督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群众反映的、监督执纪中掌握的党员和监察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措施实施预警式监督提醒。

用好“四种形态”,着力标本兼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使命担当,坚定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治“病树”、拔“烂树”,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10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9人次,占比78.3%;第二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比11.1%;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比2.7%;第四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比7.9%,切实达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应。(周曌  沈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