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制定出台了《凤庆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县监委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县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驻凤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县政协委员,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特约监察员每届聘期为三年,受聘期满自然解聘。
特约监察员的职责是什么?《办法》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县纪委监委制定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县监委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办理县监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特约监察员制度的出台,为今后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推动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