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钦县纪委监委坚守政治机关这一政治定位,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侧重政治巡察,进行政治体检,强化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巡察检查,用铁的纪律保障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风廉考核工作,特别注重管党治党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民主生活会”等方面的开展落实情况。
围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积极利用“梅里清廉”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廉政公告和廉政信息,强化节假日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防微杜渐。为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全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黄昏绝唱》《破网拔伞雷霆万钧》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纪检干部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警示教育系列片。成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宣讲活动。县纪委在德钦县佛山乡召开迪庆州首次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会,为干事创业者澄清正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树起了保护干事者的正确导向。将固定党日活动、工会活动同廉政教育相结合,在活动日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做到提醒在前,教育在日常,防微杜渐。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第一、二阶段边督边改工作。按照州委、县委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逐一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对县级32个成员单位的42名主要领导、8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书记,14名派驻纪检组开展了专题约谈。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在与同级政法机关建立双向移送机制的基础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各乡镇纪委结合脱贫攻坚“一月一督查”工作,在辖区内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底排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开展了18次摸排工作。严肃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大惩治力度。上半年,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11件17人,其中上级移交1件1人、司法移送7件13人、县扫黑办移交2件2人、审查调查中发现1件1人。对在全县范围内涉恶的7名农村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抓严抓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分析排查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线索,今年上半年,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报账中未能及时提供项目档案资料影响项目施工方报账的1名分管领导和1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严格审核扶贫项目和资金,出现扶贫资金未纳入脱贫攻坚问题的1名乡镇长进行书面诫勉问责;在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中,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村党总支书记给予通报及谈话诫勉的问责,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县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给予通报及书面诫勉的问责,同时追缴违规资金10005元;对扶贫工作中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2名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媒体上进行通报曝光;对8个乡(镇)共开展了5次精准扶贫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21个贫困村,42户贫困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发放“津补贴”、严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届中补选监督执纪工作,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就2016至2018年易地搬迁拆旧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和纪律督查,并对相关乡镇负责人就易地搬迁推进情况进行约谈。(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