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干部是监察法明确规定的监察对象,我们要引导他们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切实减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近日,罗平县罗雄街道纪工委查处了补歹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陈某、七组组长向某祥等人虚报骗取“爱心水窖”补助资金6000元的违纪案例。在案情总结分析会上,街道纪工委书记认真说道。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罗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规范约束“微权力”,严防群众身边“微腐败”。
聚焦基层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紧盯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居)干部等重点对象,认真梳理政策执行、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公共项目招投标、“三务”公开、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和涉及群众权益等方面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及廉政风险点,制定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罗平县农村“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试行)》,从建立权力清单、强化监督制约、改进业务流程、加强教育监管等方面制定防控举措,推动“微权力”规范、高效、阳光行使。
完善党务、政(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在全县154个行政村、1244个自然村和1771个村民小组规范设置“三务”公开阵地。拓展公开载体,推进村(社区)、基层单位(站所)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网络媒体,将惠农政策落实、党员发展管理、集体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微权利”事项进行公开,通过亮权、晒权促进便民监督、阳光监督。建立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站、微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强化基层监督,向全县13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配备人员46名,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同时,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在全县154个村(社区)设立村级监督员,利用走访调研、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重点对扶贫领域、农村“三资”、村(居)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等“微权力”运行中出现的偏差或问题开展监督,给“微权力”戴牢“紧箍咒”。
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同时,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梳理在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漏洞,督促案发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认真选取本地查办的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进乡镇、村组开展“清风话语”宣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微权力”,共处置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02件,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金艳琼 尹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