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立足职能定位,规范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案审查党纪政务案件63件70人,同比上升40%。
精准核查确保问题线索零暂存。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方式,对分流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适时预警,问题线索处置率达100%。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148件,同比上升64%。
纪律审查与教育挽救同向发力。制定审查调查工作安全预案,在审查调查谈话过程中,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解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84人,占61.8%,第二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8人,占27.9%,第三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人,占1.5%,第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人,占8.8%。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实行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领衔办案。对纪检监察室所受理的问题线索从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领衔办理,参与研究制定审查调查方案,带队参加办案,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回音。今年来,全县共立案审查63件70人,同比上升40%;其中,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领衔办理35件38人。
严查快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成立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工作专班,对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同时跟踪落实公检法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相关情况,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开展“一案三查”。(沈爱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