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支部大会,主要是就我们支部王某违纪问题作出党纪处分征求大家的意见,同时通过王某的违纪事实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希望大家以案为鉴、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近日,昆明市寻甸县仁德街道建设社区三月三第三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建设社区党总支书记严肃地说道。
“王某在担任三月三村村民小组长、三月三第三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违规将其岳母曹某于2012年1月申报为农村低保补助对象,将其妻子童某、岳父童某于2013年7月申报为农村低保补助对象,3人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合计34115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建议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仁德街道纪工委书记向与会党员介绍了王某的违纪事实。
“我同意。”
“我同意。”
与会党员纷纷举手表态。
表决后,仁德街道纪工委书记就案件中涉及的《条例》内容原文对到场全体党员进行了传达学习,并通报了县内其它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例,一个案例一条法规地解读《条例》,引发了参会党员的热烈交流讨论。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说实话,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处分讨论大会,我很震撼。通过讨论,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党规党纪的了解,也让我明白了底线,与其说是一场讨论会,不如说是一场‘送到家门口’的警示教育课。”学习后,三月三第三党支部委员感慨道。
“被通报的都是身边人,听到身边人的身边事,对我来说是一种强力的警醒,党规党纪面前无小事,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才能守好纪律底线。”建设社区党总支委员杨树林表示。
近年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中积极拓展警示教育方式,从细微处着手,将支部大会讨论纪律处分升级为“介绍违纪事实、学习处理依据、通报典型案例、党员交流讨论”的警示教育“套餐”,将“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以案施教”的警示教育课开到党支部,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既体现组织关怀,又前移关口,让党员干部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给予处分党员征求支部大会意见的同时,均同步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活教材”,推动纪律审查惩戒、使警示和教育作用发挥最大化。(孙冬燕 马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