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深化派驻改革 构建高效派驻监督体系

发布时间:2019-10-14 08:08:06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宾川县依照中央省州要求部署,积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明确职责定位、厘清工作关系、健全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构建高效派驻监督体系。

明确职责定位,确保准确履行职责。通过召开派驻机构专题会议,让派驻机构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充分认识派驻监督是对驻在部门的党内监督、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不是业务监督;明确派驻监督的主责是履行监督责任,不是代替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强化对党章、党内法规以及宪法、监察法相关内容的学习,促进派驻机构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厘清工作关系,确保正确履行职责。厘清纪委监委与派驻机构的关系,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联系领导明确为分管领导。厘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派驻机构通过履行纪律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依规履行职责。建立定期会商、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并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健全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协调机制,经常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及时报告。

创新监督方式,确保高效履行职责。进一步整合监督执纪工作力量,组建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执纪工作组,在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机制、交叉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思路,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推动全县派驻监督工作整体上水平。(崔庆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