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墩乡赵屯村砖瓦窑已全部拆除,乌烟瘴气的天空变得蓝盈盈的;西邑镇正邦生猪养殖项目的污染问题彻底整改,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了;六合乡黑水村非法采石场已关闭,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近日,大理州人大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察工作调研组对鹤庆县进行调研,对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以铁腕执纪呵护蓝天白云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县纪委监委把加强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积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环保部门综合监管、各行各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了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层层压实。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为契机,对“回头看”转交鹤庆办理的环境问题投诉举报件11件(其中重复3件,实为8件),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完成时限,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督促相关部门以案促改、以案促管、以案促治,建章立制,深入推进行业腐败问题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履职未能到位,存在主体责任传导督促不力、廉政风险点防控不严、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格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涵盖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需要以系统治理的思维强力推进。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实践中,赋予派驻、派出机构和村(社区)监督联络员一定的监督监察职能,延伸监督触角,发挥好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查调查监督的作用,构建起“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实施“嵌入式”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2018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对49人次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给予政务记过处分3人,政务警告处分4人,通报问责13人,诫勉问责19人,提醒谈话10人。并责成西邑镇、草海镇、金墩乡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大理州环保局鹤庆分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5个县级部门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通过责任追究,有效震慑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失职失责行为。(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