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清理整治村组财务 严查“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9-10-11 11:16:48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景谷县民乐镇桃子树村村委会主任另设账目长期不移交,且该村芒果树组财务短款严重。”去年7月,普洱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对该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过程中发现该问题线索并要求立行立改。

经查,民乐镇桃子树村村委会原主任罗某潮因未向群众公布账务,私存集体扶贫资金45521.73元,桃子树村、芒果树村民小组原组长罗某青,未向群众公布账务,私存未移交集体资金82522.43元。去年10月,两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案查处暴露出该县村组财务监管的漏洞。为持续发现共性问题,变单个整改为连片整治,扩大治理面和增强整改效果,该县纪委监委与组织、财政、审计部门联合,聚焦国家公职人员公款欠挂账、村组财务清理清收等问题,对全县10个乡(镇)、66个部门及142个村、2003个村(居)民小组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整治工作。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乡镇、村组延伸,消除监督执纪监察的空白点和盲区。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1名村组干部累计退赔集体资金和上缴违纪资金60余万元。(石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