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深入学习监察法 创优监察环境

发布时间:2019-10-03 08:10:10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做好宪法和监察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加深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认知,主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新的良好氛围,弥渡县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抓监察法宣传学习,进一步创优监察环境。

坚持全员学习。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弥渡县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监察法和宪法中关于监察委员会相关章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体干部人手一份,进行原文学习,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逐字逐句研读、交流讨论和体会思考,深刻理解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领导带头宣讲。为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县纪委监委在监察法宣传学习工作中采用了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的方式。监察法颁布后,领导班子深入分管联系的部门、乡镇宣讲监察法,再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到挂钩村(社区)上党课,集中宣讲监察法,做到监察法学习宣传零死角、全覆盖。

强化社会宣传。坚持面向公职人员与面向社会公民普法并重,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解读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及其基本精神,积极引导舆论,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监察法全面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开展业务培训。先后组织3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重点对监察法规定的监察机关3大职责、6类监察对象、12项监察措施、4种可留置的情形等内容进行解读。同时,突出抓好职务犯罪案件中对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等与监察业务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解读,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提高纪法衔接能力,为促进纪法工作融合衔接,全面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董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