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匡正干部选任之风。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审查5672人次。
畅通监督渠道,夯实核查基础。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和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及时把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及时受理和快速查办反映拟提拔任用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为廉政审查打好基础。
综合组织协调,严格把关审查。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流程,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按照流程分送纪检监察审查室、案管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把关,对相关单位(人员)的问题线索反映、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审查。同时严格把握回复时限和要求,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
坚持直面问题,做到精准回复。在回复过程中,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直面问题,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严把审查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鉴定结论失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潘继梅 颜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