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找你来,主要是想听一下你的解释和说明……请你正确对待此次面询,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
“感谢组织的提醒和关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强化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加强自我约束,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
近日,江城县纪委监委对县交运局一名班子成员进行面询,并邀请该部门党组书记参加。这是江城县监察体制改革后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一个新常态,通过与被反映人面对面询问交流、了解情况、教育提醒、鼓励引导,让党员干部及时接受监督,帮助党员干部洗涤心灵,纠错改错。
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关注补齐监督短板,强化监督的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面询工作办法(试行)》,通过面询,精准处置相关问题线索,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监督能力。
为确保工作实效,根据了解掌握被反映人的个人经历、工作背景、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以及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制定面询工作方案,明确面询人员、面询对象、面询时间、面询地点、面询目的、面询内容、面询有关事项、程序步骤和安全预案。
“面询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紧盯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面对面询问了解、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促使其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监督重点实现以问题线索核实为主向以党员干部全面、深入、日常、主动监督为主转变。”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被反映人态度诚恳、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对所询问题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事实清晰清楚,可以采信的,面询记录由本人和谈话人签字后,按程序报批澄清了结。被反映人态度抵触,有意回避关键问题或对所询问题简单否定的,对其进行纪律提示提醒,同时提出具体要求并责成被反映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其书面说明需要被反映人所在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面询1件1人。(李俊秀)